spacer
main

香港,你好。

这次是第一次到香港旅。
主要是因为二妹要做过埠新娘,嫁到香港。
次要是逛逛,见识一下香港的繁华。

这次出游只有自己一个。
因为虾子饼要照顾孩子。
我就有借口外出偷偷懒,独自去偷闲。

出门当天,
其实,也碰巧姐姐有点发烧。
幸好,虾子饼留守大本营。
我才能‘比较’安心出发。

Anyway,那天虾子饼只送我到KL Sentral。
我自己搭AirAsia SkyBus到LCCT。













万丈高空三小时多
原本以为可以在飞机上看戏度时间。
谁知,不是长途,所以没有戏看。
想给钱他们赚,也不要。
让我纳闷。

四个小时,我要怎样过?
没戏看,没网上。。。天啊。

处于万丈高空,有没戏看的情况下,
除了,小歇,玩玩爱疯game一下,看看书,听听歌。
我的脑子也不由自主地开始乱想。
突然,我想:“死了,入境香港要不要visa?”
开始有点慌了。

脑海里重复着同一个问题和答案。
“万一他们真的要visa,而我又没有。
我岂不是会被递解出境。
那我又要再坐三小时多回到马国。”

想着,心就怦怦跳着。
不知道坐在隔壁的香港女生有听到吗?

在那小小的空间,反反复复想着一些无聊的事。
挂念着某些人(两个小瓜和虾子饼)。
期待着与某些人重复等。

就这样,无无聊聊过了三个小时一点。。。
机长这时就宣布,我们班机比预期早到半小时:)
这消息让我脑海里的疑问泡泡顿时是消失了。
喜出望外。

当然,后来我也顺利过关,因为去香港是不用visa。
也松了一口气。
真的是无聊人想无聊事。。。









出闸,等了一会,才发觉,原来有闸口A和B。
经过一番联络,才跟三弟在闸口B见面。
他没变。三十岁人样子上还会有什么大转变。
之前他说他哮喘发作。
幸好,现在已好多了。但还在用药。

就这样我在短短四天的香港的旅程就开始了。

我们在二妹家婆的带领下搭巴士从机场回到市区。
从青衣回到深水埗,在九龙。
第一次见识到,除了minibus和metrobus那种亡命式的飞驰。
香港巴士士机的功力比我国的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不止巴士士机,德士士机也一样。

三弟警告我说小心搭香港巴士晕车浪。
当然最后没事,顺利到深水埗。
深水埗最出名是什么?
我只想到陈浩南。乜水?古惑仔陈浩南。

其实,从机场到深水埗不是很远。
但巴士士机喜欢逗满客才出市区。
所以,耽误了一些时间。
到深水埗已快要十点了,
但还是满街人。

香港给我第一个印象是:
市区高楼到处,地方比较小,路比较窄。
人快,车快,巴士快,扶手电梯也很快。
还有很多大大的广告牌。霓虹灯到处见。
在九龙还保留着很多很多旧建筑物,旧唐楼。
虽然入夜,但还是少不了人影,是个不夜城。

那晚,天气不是太冷,还好。
二妹家婆很细心,她给我带了一件羽绒。

下巴士后,我们拿着我那大却空的衣箱,
穿街过巷去到他们的家,在南昌街61-75。
过中印象最深就是鸭寮街。
因为看过’鸭寮街的金蛋‘。
那时,还有些档口在做着生意。

家婆虽然上了年纪,但走路很快。
要跟贴她后面,我得加把劲。
被三弟拖着衣箱的轮子也跟着我们紧快的脚步,
发出’咯喽。咯喽。咚!咯喽。咯喽。咚!‘的声音。

走过好条街后,我们终于到家了。
就像在港剧里看到的,穿有密码铁闸。
一边是一列一列的整齐的小邮箱。
闸门尽头是看更叔叔的小角落。
他已回家了。但他的字写得很美。

除了电梯小,香港屋楼的间隔也很小。
香港出名寸金尺土。
妹夫的家也很小。

在那呆了一会,
家婆出门前就煮好很美味的汤和饭餸。
虽然只是腊肠,油炒芥兰,但也很好吃。
很有妈妈的味道。

十一点多我和三弟才回到酒店。
但放下行李后,我们有外出。
这就是住酒店的自由:)

十一点多,快十二点,要去哪里呢?
我们两胆粗粗,从酒店,沿着天桥走。
走过花墟,虽然已子夜,
但一些花店还是开着。
店主翘着手,在一角睡着了。

我们走着,走过好几条街。
其实香港很容易走。只要你懂街名,就不用怕。
只是怕被打劫罢了。










我们走过花园街,又一村,太子站,通菜街等。
统统都在港剧里听闻,但走过还是第一次。
最后到旺角。

街上还是有很多人,小巴来回等。

我们走着,肚子也饿起来,想找东西吃。
还有很多店开着,粥店,面店,包店。。。
店里吃的人也不少。

但由于我们初到贵境,就是不敢乱乱试。

突然,指着三弟某处说:
”喂,睇旺角警局。看戏看得多啦。“
我问:”咁你要影张相无?“
”好啊。“他说。
”夜马马影相,人哋以为我哋傻既。。。”
但我们还是拍了。。。哈哈哈哈。。。
还好没被警察叔叔抓。















拍完照后,我们觉得还是回到之前的CircleK,
看看有什么吃?

最后,我们在CircleK,吃了杯子粥。
我们在店里,把冷冰冰的杯子粥’啶‘热。
靠在店里的圆桌上尝着热呼呼的粥,谈着天。
真是别有一番滋味。





在这个旅程,我除了在香港玩得很爽,
我也学会玩爱疯里的LomoLomo。
用它拍了不少Lomo照片:)

4 comments:

Vincent Cho said...

我喜欢这里,主要是能看到很多中文字^^

Winnie said...

我也很想念香港~~~~去過三次,都是在工作的時候~~而且是n年前了~

非一凡 said...

很有味道~~~

yeelee said...

拍得很好呢
很有相片港剧的感觉。

Post a Comment
 
© Dolphinever.blogspot.com 2007-2016. All Right Reserved.
Template designed by dolphine*海豚*. Best view: 1024 x 768 @ Firefox.
web tracker